2024-11-25 17:25:37
第一百零五條??國務院有關部門、黃河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黃河流域管理機構及其所屬管理機構、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加強黃河保護監督管理能力建設,提高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建立執法協調機制,對跨行政區域、生態敏感區域以及重大違法案件,依法開展聯合執法。
國家加強黃河流域司法保障建設,組織開展黃河流域司法協作,推進行政執法機關與司法機關協同配合,鼓勵有關單位為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提供法律服務。
第一百零六條??國務院有關部門和黃河流域省級人民政府對黃河保護不力、問題突出、群眾反映集中的地區,可以約談該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時整改。約談和整改情況應當向社會公布。
第一百零七條??國務院應當定期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工作情況。
黃河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定期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報告本級人民政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工作情況。
第十章??法律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國務院有關部門、黃河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黃河流域管理機構及其所屬管理機構、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其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一)不符合行政許可條件準予行政許可;
(二)依法應當作出責令停業、關閉等決定而未作出;
(三)發現違法行為或者接到舉報不依法查處;
(四)有其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
第一百零九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等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拆除或者恢復原狀,處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拆除或者不恢復原狀的,強制拆除或者代為恢復原狀,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關閉:
(一)在黃河干支流岸線管控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或者化工項目;
(二)在黃河干流岸線或者重要支流岸線的管控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
(三)違反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規定進行生產建設活動。